注册分公司,简单来说就是公司在其他地方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,分公司的人事、业务、资金等方面受到本公司的管辖,但却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,并且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,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以及财产。
一、注册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:
1、公司名称应该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,必须冠以总公司名称的全称;
2、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;
3、分公司不能与总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,它需要有自己的固定经营场所。
二、注册分公司所需的资料
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,公司在设立分公司时,应该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30天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,同时注册分公司应该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:
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申请书;
2、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3、营业场所证明;
4、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;
5、按照工商局要求提交相关文件。
三、注册分公司的流程
1、办理分公司名称核准。带着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名称核准通知,到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申请办理分公司名称核准。
2、办理前置审批项目。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如果有特殊产品,还需要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。一般来讲,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不能超越总公司的。
3、提交分公司注册材料,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。向工商局提供申请书,分公司负责人证明等材料。
4、刻章。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办理完成后,还需要刻分公司的三章(公章、财务章、负责人印章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