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一个知识产权人,大侠每天都要关注各种知识产权业界的动态,前几天就在朋友圈看到一篇文章被多方转载。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吐槽阿里巴巴和小米公司注册了很多“奇葩”商标。诸如:阿里巴巴集团注册了“阿里爷爷”、“阿里奶奶”,乃至七大姑八大姨全家都注册了。而小米走的是商标注册“生态圈”的路线,从“虾米”到“大米”,从“米线”到“紫米”,简直是要开农副市场。
之前有个笑话,说普通人想像皇帝该过着什么样的生活,有人在猜测“皇帝担水得用金扁担吧。”其实这个事情也是这样的,外行人都对阿里巴巴和小米的这种“奇葩”行为有各自的解读,但是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来看,大侠不得不说他们走的这步棋非常的棒。
中国是个“山寨大国”(这句话最近频繁地出现在我们顶峰的文章之中)。除了产品外观打擦边球之外,商标名称被“傍名牌”也是时有发生的。而《商标审查准则》认为商标近似与否,主要靠的是从意思上面判断,而像“阿里爷爷”、“紫米”之类的商标,因为和“阿里奶奶”、“小米”的意思有一定的差别,其他人申请成功的几率是比较高的。
当然《商标法》给予了在先权利人一些途径去维权,比如被认为侵权的商标进入公告期,在先权力人可以异议该商标;被认为侵权的商标如果授权发证了,在先权利人可以对其提出无效宣告等。但是问题来了,这些方式都是属于“被动保护”,即要发生了申请的事实,且要等到相应的时间段,才能维权;其次,做这些商标案件的时间成本很高,基本上都需要一年多的时间;再则这些商标案件的费用也很高,每件的价格需要几千甚至上万。
还有最关键的一点:即便是以商标案件的形式去制止了某一申请人不合理的商标申请,也不能防止其他人继续侵权,而大品牌被“傍名牌”的事件,简直是“子子孙孙无穷匮也”。作为企业本身,到底有多少精力、时间成本、金钱成本来应对这些抱大腿的呢?
所以,这些“奇葩”申请就应运而生了。商标新申请只需要一千多块,十年之内不会产生任何费用,维护起来非常简单,而且同一申请人也不会存在因为商标近似而被驳回的情况,授权率非常高。申请成功了即为“主动保护”,商标局在审查的时候就会把相同近似的商标驳回,断了擦边球的后路。所以一些知名企业名下有成百上千的商标,就是这么来的,毕竟这是成本最低的方式。
这就是如今一些大中型企业,除了把自己的商标进行全类申请以外,还要把自己的商标进行修改,申请大量“奇葩”商标的原因。当然,有多大的能力就办多大的事儿,作为一般企业,把自己核心商标的核心类别都保护到,再申请几枚防止别人打擦边球的近似商标,才是最基本的“配置”。
好了,今天就和大家聊到这里,对于这个问题需要深入了解和沟通的,随时给大侠留言哦。